
(一)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48×33mm,背景为白色)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,并提交同样照片一张。
(二)我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。
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,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。
(三)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(四)赴台湾旅游的,应向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确认后,交验组团社为申请人开具的收据票据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;旅游团领队需交验旅行社公函及领队证,并提交复印件,申请赴台旅游无需提交“入台许可”。
(五)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,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。
(六)已申领过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》的,再次申请时均需携带该证件。(九)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潜江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潜江市章华中路62号
咨询电话:0728-6432022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
办理时限
一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;
二、对于赴台湾探望危重病人、奔丧等特殊情况,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,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加急业务。
办理费用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