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江户口本遗失补办须知

导语 居民的《居民户口簿》丢失、被盗后,户主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,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。

  一、办理条件

 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。

  二、所需证明材料

 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(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,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)。

  三、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

  (一)由户主本人(或委托人)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,下同)提出补领申请。

  (二)经批准后,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,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,你是不能办的。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,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,并签名捺印,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;

  新户口本拿到手后,一定要好好保管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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