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江户籍迁入条件和材料
导语 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户籍室户口登记办公程序,加强户口登记管理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规程。
1、规定时限。户口迁入(落户)材料齐全的,由户籍民警当场办理。补录补登户口15个工作日。
2、收费标准。不收费。
3、户口迁入(落户)条件:
(1)夫妻投靠,子女(不满18岁)投靠父母,父母(男满60岁、女满55岁)投靠子女
所需材料:
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②双方户籍证明
③结婚证、出生证或父(母)子关系证明;
(2)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需解决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的
所需材料:
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②房产证、土地证
③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④随迁人员关系证明。
(3)录用公务员、招工以及公务员、职工调动
所需材料:
①劳动人事组织部门招录用证明或工作调令
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④接收单位落户证明。
(4)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解决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的
所需材料:
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④荣誉证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
(5)招商引资落户
在潜江投资、兴办实业的人员,凡当年纳税1万元以上,或三年累计纳税2万元以上,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当地申报入户。
所需材料:
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④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纳税发票。
(6)就业落户
在企业就业人员,不分所有制性质,工作2年以上,凭就业合同、社保缴纳凭据、落户单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。
所需材料:
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④就业合同、社保缴纳凭据。
(7)补录补登户口
所需材料:
①书面申请
②原始户口本、老身份证等依据或历史户籍档案
③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笔录二份(基层组织干部调查笔录一份,申请人周边居民调查笔录一份)
④申请人近期照片一张(附近期报纸照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