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江户籍迁入条件和材料

导语 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户籍室户口登记办公程序,加强户口登记管理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规程。

  1、规定时限。户口迁入(落户)材料齐全的,由户籍民警当场办理。补录补登户口15个工作日。

  2、收费标准。不收费。

  3、户口迁入(落户)条件:

  (1)夫妻投靠,子女(不满18岁)投靠父母,父母(男满60岁、女满55岁)投靠子女

  所需材料:

  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
  ②双方户籍证明

  ③结婚证、出生证或父(母)子关系证明;

  (2)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需解决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的

  所需材料:

  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
  ②房产证、土地证

  ③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
  ④随迁人员关系证明。

  (3)录用公务员、招工以及公务员、职工调动

  所需材料:

  ①劳动人事组织部门招录用证明或工作调令

  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
  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
  ④接收单位落户证明。

  (4)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解决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的

  所需材料:

  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
  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
  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
  ④荣誉证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

  (5)招商引资落户

  在潜江投资、兴办实业的人员,凡当年纳税1万元以上,或三年累计纳税2万元以上,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当地申报入户。

  所需材料:

  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
  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
  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
  ④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纳税发票。

  (6)就业落户

  在企业就业人员,不分所有制性质,工作2年以上,凭就业合同、社保缴纳凭据、落户单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。

  所需材料:

  ①接收单位落户证明

  ②落户人员户籍证明

  ③随迁人员关系证明

  ④就业合同、社保缴纳凭据。

  (7)补录补登户口

  所需材料:

  ①书面申请

  ②原始户口本、老身份证等依据或历史户籍档案

  ③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笔录二份(基层组织干部调查笔录一份,申请人周边居民调查笔录一份)

  ④申请人近期照片一张(附近期报纸照相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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